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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药妆品”和“EGF”化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

2019-03-16 14:03:32   来源:未知
文章导读

郭婷 中国医药报 1.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 2. 在配方中添加或者产品宣称含有人寡肽-1或EGF的,均属于违法产品。 3.化妆品广告宣传中不得宣传医疗作用。 1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就化妆品监督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做了明确表述。其中,特别强调指出了两点: 1. 明确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药妆、医学护肤品、药妆品概念的监管态度,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 2. 在配方中添加或者产品宣称含有人寡肽-1或EGF的,均属于违法产品。 基于国家药监局的这次官宣,药妆市场似乎迎来了灭顶之灾。但事实上,此次的解读只是一次对于化妆品、药品行业做的概念上的界定。 也就是说 药妆这个概念是不存在的! 这并非意味着产品本身有问题! 事实上,药妆只是一个纯粹的市场概念,并没有切实的法律依据。 除了药妆概念以外,EGF化妆品凭借修复表皮淡化色斑等功能也在年轻女性消费人群中受到青睐。正当EGF化妆品火爆朋友圈之时,国家药监局的一锤定音,再次在化妆品市场掀起波澜。 在配方中添加或者产品宣称含有人寡肽-1或EGF的均属于违法产品! 记者身

郭婷 中国医药报

1.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

2. 在配方中添加或者产品宣称含有人寡肽-1或EGF的,均属于违法产品。

3.化妆品广告宣传中不得宣传医疗作用。

1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就化妆品监督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做了明确表述。其中,特别强调指出了两点:

1. 明确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药妆”、“医学护肤品”、“药妆品”概念的监管态度,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

2. 在配方中添加或者产品宣称含有人寡肽-1或EGF的,均属于违法产品。

基于国家药监局的这次“官宣”,“药妆”市场似乎迎来了灭顶之灾。但事实上,此次的解读只是一次对于化妆品、药品行业做的概念上的界定。

也就是说

“药妆”这个概念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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