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到现在我都无法接受跟丈夫有这样一种性行为。我丈夫都急了眼,翻了脸,要和我离婚,可是我不愿意离婚,不愿意失去他,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后来没办法,我就悄悄地去咨询了心理医生。医生告诉我,是在青春期过度被传统观念所束缚,又严重的受到自己母亲言语方面给带来的压力,造成了现在的内心排斥感,一时无法接受性行为在现实生活中的认识,与重要性。
文中女主人公是在青春期,严重受到性心理压抑的女孩子。这种性心理的压抑是她在结婚以后,无法与自己的丈夫有性行为的主要原因之一。大家可以想象:一个女孩子当她进入青春期的时候,随着她的性的机能,生殖器官的发育成熟。她的性心理也在发展,她应表现出对异性的关注和倾慕是正常的,或者希望被某些异性所欣赏等方面。青春期的女孩子,都会密切的关注者自己身体的变化。对自己身上的第二性征的显现,抱着惊喜的态度,这时她们对异性有一种朦胧的向往,对异性产生出吸引的力量,这行都是一些正常的性心理。
在生活中,女主基于母亲过于严厉的教育,把这种性心理的懵懂期,本来很正常的现象,当成是罪恶的、淫荡的、肮脏的东西,这些就使得她在性心理应该发育的时候,被很深的压抑住了;虽然她后来像正常的女孩子一样,交了异性朋友,也建立了恋爱关系;但是她没有真正的了解,什么才是两性的关系?两性的关系不仅仅是精神方面的,还包括两性的性行为,这是灵与肉的结合,这是因为她的性心理受到了严重的压抑,使得她在结婚之后,抗拒和丈夫发生性行为的原因。相信大多数群众不会有这种观念,我们只能提醒女主这样做法是不正常的,丈夫的要求是正当的,如果不想失去他,就要学会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性观念,改变对性行为的看法,如果难以向他人开口咨询,也可以多看一些夫妻方面的书籍等。
针对性行为的观念引导,你又有什么样的看法呢?